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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阿拉丁照明網
2021-05-27
歷時兩年多,由國家文物局提出,全國文物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89)歸口,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十多家編委單位共同參與修訂的新版國標《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通過國家標準委驗收,將於今年下半年正式頒布實施。
新版標準涵蓋了博物館照明產品技術要求、博物館照明設計工作流程、照明設計規範內容、燈具佈置及展櫃照明要求、節能及智能控制等幾方面,它是目前全球範圍內涵蓋面最全的標準,對博物館照明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作為編委單位之一,三可變焦全程參與了新版國標《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的修訂,依據多年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積累,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數據和建議。在新標準即將實施之際,我們以先行者身份,將有關重要部分的認識和理解分享給大家,以期拋磚引玉,共同交流學習。

一、專業博物館照明產品技術要求

(1)對於使用LED照明產品,其電氣性能中的功率偏差和功率因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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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功率小於等於5W 時,其偏差不應大於0.5W;額定功率大於5W時,其偏差不應大於額定值的10%。上述博物館照明燈具功率方面的規定與國家電器功率標準內容基本相同,其目的是避免不合格產品流入博物館照明應用市場。

(2)燈具能效要求:
LED燈具的初始光通量不應低於額定光通量的90%,且不應高於額定光通量的120%;其工作3000h的光通量維持率不應小於96%,6000h的光通量維持率不應小於92%。在滿足配光和眩光限制要求的條件下,應選用效能高的照明燈具,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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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燈具的效能規定,舊標準並未作出具體要求。修訂中對於要不要增加相關內容等問題的討論尤其熱烈。最終,為滿足相關節能政策要求,達到碳中和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新標準對燈具的能效作出相應規定。
博物館照明以重點照明為主,常使用10°以下光束角。新標準制定過程中,對於極窄角度燈具的能效進行了多次調研和論證,最終確定10°以下光束角燈具的能效標準為達到30LM/W。
其中,可調焦軌道燈具按最小光束角選取,其燈具初始能效值不低於25LM/W。編委組在調研和論證中發現10°以內極窄角度調焦燈具的能效大都小於20LM/W。
90%以上的可調焦燈具都無法達到25LM/W以上的能效,其原因在於都使用了傳統磨砂凸透鏡的變焦技術,結果導致能效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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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產品的能效標準,提高博物館照明質量,新標準確定可調焦燈具初始值不低於25LM/W的能效標準。
作為最早引進德國准直變焦技術的品牌,三可變焦可調焦燈具在光束角10度以下時,能效最高可達到40LM/W,遠超新版標準的要求,產品更節能,減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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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博物館展櫃是落地可人為觸摸裝置,為符和工程安全管理原則,展櫃內燈具應低壓輸入,新標準對此作出具體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a)展櫃內的燈具與展櫃空間之間應設置防護或隔離措施,並應便於維護;
b)未進行物理隔離的導軌燈具的輸入電壓宜為安全特低電壓(SELV);
c)正常工作條件下,燈具表面的溫度不應超過45℃;
d)燈具應易於安裝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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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櫃照明的安全是頭等大事,無論是文物安全還是參觀者的人身安全都得非常重視。同時,由於展櫃經常開啟有可能帶來損害文物的風險,因此,展櫃燈具要易於安裝和維護。
為此,三可變焦於2018年成功開發的可前後調焦並可可櫃外拆卸安裝及維護的專業展櫃燈,在更高層面滿足了便捷安裝和調焦的功能要求。產品今年獲得有照明行業“奧斯卡”之稱的阿拉丁神燈獎優秀產品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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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博物館照明設計工作流程規定

在肯定照明設計對於博物館展陳所具有的重要作用的基礎上,新標準對博物館照明設計工作流程作出了嚴格的要求。目前,大多數的博物館展陳建設都未經過專業的照明設計和論證,導致照明效果差強人意,影響了展陳的整體質量。新標準就此作出規定具有重要意義。
 
博物館照明設計流程涵蓋以下幾點:

(1)空間亮度規劃:
根據展品的顏色、反射比、關澤度、形體等相關數據,模擬計算滿足展品保護和呈現的照明所形成的展品的亮度範圍。同時要求根據展陳空間亮度範圍及暗適應要求,確定各空間的亮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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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亮度規劃除要求滿足文保的照度要求外,還應該根據不同的展品和展陳空間,實事求是的進行燈光設計,確保博物館展陳空間的舒適性、燈光藝術化及個性化。博物館並非千編一律的“暗盒子”。

(2)概念設計-初步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
同時制定燈具佈置圖紙、燈具選型文件、燈具安裝示意圖紙、照明設備造價估算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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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燈具招投標-施工配合與調試:
在施工過程中應協助解決相關照明問題,並完成燈具現場調試和場景設定。
博物館照明設計應在館方、展陳設計方、照明設計師、燈具製造商等多方通力配合下完成。並且,後期的燈光調試環節也十分重要,專業的燈光設計與調試,是做出優秀照明作品的前提。新版標準對燈光設計流程做出具體規定,是非常大一個進步。對於博物館照明行業的從業者,也是更大的挑戰和機遇。

三、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內容之:照明數量和質量指標

新版標準對於照明數量和質量指標的設定是基於舊版規範的深化,其中保留了舊規範中的部分內容。新版標準中有關照明數量和質量的內容較多,我們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照度均勻度
一般照明與重點照明之比:除科學與技術類博物館外,基本陳列廳的一般照明應按展品照度值的20%-30%選取。
陳列展覽區地面照度均勻度:該區域的均勻度不應小於0.4。
平面展品:平面展品照度均勻度不應小於0.6。
相比舊版規範,新版對於均勻度要求有適當的降低。

(2)頻閃限制
光源或燈具的閃變指數Pst LM 不應大於1。陳列展覽區或有拍攝、電視轉播要求的場所,光輸出頻率不應小於500Hz等。
作為公眾場所,博物館經常需要進行攝影及電視轉播,如燈具頻閃嚴重,將嚴重影響攝影或轉播效果。目前,頻閃值可以專業的頻閃測試儀進行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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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片摘自云知光商城

(3)立體感與對比度:
展品立體感指標,採用垂直照度與水平照度的比值,並通過實驗方式確定。根據展品展示的需求,按照下表數值,合理確定被照物與背景亮度的對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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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立體感和對比度表現,目前的博物館燈光設計和實施中基本憑藉經驗值,無量化指標。新規範列出可量化的數值以供選擇,具有很好的指導性和實際操作意義。

(4)反射比與標識照明:
新版中增加了標識照明部分。標識照明有兩個作用,一是流線引導;二是安全及應急疏散。

四、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內容之:照明標準值

新版照明標準值相對舊版來說更加詳細和深化,涵蓋了歷史類、藝術類、綜合類等不同類型博物館及其不同場館不同照明區域的照明標準值,這是非常大的進步。
(1)歷史類、藝術類、綜合類博物館與自然類博物館及技術博物館、科技館的藏品庫房區照明標準值各有具體要求,並有所不同。
(2)通用房間或場所照明標準值也詳細明確了陳列展覽區、教育區、服務設施、藏品庫前區、業務與研究用房、行政管理區、附屬用房照明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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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新版照明標準值在展品或藏品的保護部分也作了明確的規定,對舊版作了相應的修改:

(1)展品或藏品對光特別敏感展品光源色溫不應超過3000K。應減少燈光中的紫外輻射,使展品表面紫外輻射相對含量小於10μW/lm。新版紫外輻射值規定相對舊版的含量小於20μW/lm更加嚴格。
目前,博物館照明行業存在一個誤區,認為LED光源可達到無紫外線含量。實際上LED是低紫外線含量,並不是無紫外線含量。優質LED光源的紫外線含量在0.2-0.5μW/lm範圍,遠低於標準要求的20倍。測試光源紫外含量可用手持測試儀器,其測試單位為μW/c㎡,在實際使用時需要通過專業的單位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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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藏品照度標準和曝光量規定,經過編委會的多次論證,新版標準跟舊版保持一致,照度也未做相應的提高。照度標準值和曝光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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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燈具佈置及展櫃內外照明要求

(1)軌道燈具佈置:
這樣的軌道佈置可在綜合洗牆效果和控制炫光舒適度兩方面取得最大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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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軌道設置: 當展品高度範圍不確定時,a按照展廳高度h的1/4計算,即d不大於h/2。能在更好體現展品立體感的同時,也能避免炫光對展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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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展櫃內照明:
照明設計時,可根據不同類型展品的需求確定照明方式。目前以洗牆均勻投光與重點照明結合的照明方式為主流,其照明效果比較理想,但照明預算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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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具設置在展櫃內時,陳列立體展品的展櫃,展品高度d不宜大於展櫃內部空間高度L的3/4,展品最外側與展櫃內壁的最小水平距離a不宜小於展櫃高度L的1/2。用於陳列垂直面展品的展櫃,相對於垂直面展品的展櫃深度a不宜小於被照垂直面高度L的1/3。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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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櫃照明是展陳照明中實施難度較高的項目。展櫃形式多樣,照明手法則需因地制宜。考慮到這一特點,同時兼顧博物館展櫃行業標準規定,新標準中對於展櫃照明增加了部份具有指導意義的共性化的規範內容。
目前,設計界對博物館展櫃設計追求高可視面,高度逐步提高,如專業的書畫展櫃,可視面高度可在3米以上,為此照明上也需要針對性的照明產品和方案。展櫃照明設計需要我們更多的研究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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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摘自WAC照明

(3)展櫃外照明:
櫃外照明易使展品和展櫃在水平面上留下陰影。為此,燈具和展櫃的相對位置、展櫃和展品的尺寸關係有詳細的要求(可參考標準附錄E)。
主要原則為:根據展櫃以及文物高度確定布燈的位置和投射角,使燈光照射在展品上,達到展品展示面無陰影,體現立體感。
同時也避免燈光照射到展櫃及展品後,在水平地面上形成陰影,影響整個展廳的燈光效果。實踐中,這需要現場進行計算定位,同時進行專業的調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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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照明節能及智能控制

(1)照明節能要求:
選用的照明光源、燈具、驅動電源的能效應不低於相關產品能效標準的節能評價值。
新標準強調:有條件的展廳,宜採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統。對光敏感的展品,可設置具有監測和控制展品年曝光量功能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統。要根據人員流動方便調光或開關燈。應合理利用自然光。博物館建築各場所一般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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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物館照明智能控制要求
對於博物館照明智能控制,新標准在對歷史類博物館、藝術類博物館、科學技術類博物館進行分類的基礎上,對各類館的不同區域設定了相應的智能控制模式。其智能模式包含功能需求、控制方式/策略、輸入輸出設備等。這些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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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標《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成功修訂具有里程碑意義,其涉及面廣,內容詳細,需要仔細閱覽和消化。
一篇解讀不能面面俱到,側重點不同可能會有不同的見解。歡迎業內有識之士各抒己見,交流融通,以共同提升理論和實務水平。